负债也是“权益”,是债权人的权益。债权人享受收回本金和按约定收回利息的权利,没有参与经营的权利,也没有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。所有者既具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,也具有参与收益分配的权利。
负债可以单独直接计量,一般以条款明确的“契约”为基础。负债的价值通常由既定数额或既定计量模式确定,计量的主观性较小,一般很少引起会计学上的争论。而所有者权益除了最初投资以外,一般不能直接计量,需要通过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来进行间接计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