盈余公积
盈余公积是法律不让公司分配的利润。中国《公司法》规定,必须留存至少10%作为盈余公积。这是一个具有“中国特色”的科目,是政府强制公司进行扩大再生产的手段。
按照法律规定,盈余公积累计超过注册资金的50%,由董事会自行决定是否继续集体。盈余公积一旦计提,用途就受限制了,只能用于密闭经营亏损,或派送红股。后者还要保证送股后,盈余公积仍然大于注册资本的25%。
很多同学不太明白,为何送红股要被扣税。这里解释下,送红股,是被视为先拿现金出来分给股东,然后又按照股票面值价格,帮你认购了公司新发行的股票。
送红股这个过程,公司并没有真拿钱出来。股东的持股,也因为所有股东同比扩大而价值不变(100份占10份,和110份占11份是一样的),反而要损失税款。唯一得利的,只有税务局。只是因为资本市场喜欢这个数字游戏,也就有人乐。
如13年茅台的分红方案:10股送红股1股及现金43.74元。按照10.38亿股算。分掉的现金是10.3843.74 10 = 45.4 亿元,而财报显示分掉了46.45亿。差额就是上文提到的送股被视为分现金,10股送1股,在税务局眼里,那就是10股分1元,先分掉了1.04亿。
用未分配利润或者盈余公积送股,习惯叫做“派送红股”。用资金公积项目里的钱送股,习惯叫做”转增股”。转增股看上去和红股的一样,账户上都是收到额外的股票,但转增股不用缴税。至于资本公积里的钱,是哪儿来,为何转增不用缴税,我们聊到资产负债表的时候再谈。